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的通知
陕农业发〔2017〕5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分两批认定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91家(不含取消省级示范社资格的合作社)和陕西省农民用水组织示范组织21家,分两批认定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1017家。经按地域和专业分类,形成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陕西省农民用水组织示范组织、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发改、财政、水利、林业、工商、税务、供销、银监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加大对省级示范社、用水示范组织、示范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并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在涉农项目安排、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增强示范社、用水示范组织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和凝聚力,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各级农业部门要指导示范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惠顾返还,特别是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成员,不断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典型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为促进产业脱贫,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
2.陕西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组织名录
3.陕西省示范家庭农场名录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厅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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