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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3-21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7年农业农村人才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2017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对照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以稿件形式投《人事人才工作信息》刊发。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2017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

  2017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强化农业现代化的人才支撑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组织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推动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宏观指导

  (一)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述,以此为指导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人事劳动司、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完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省(区、市)加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落实“管行业就要管行业人才”的理念,推动形成农业部党组统一领导,人事劳动司牵头抓总,各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工配合,全系统上下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格局。〔人事劳动司、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坚持干说并重,充分发挥中央媒体及部属媒体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农业部部署,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各类优秀人才创业创新事迹,营造尊重人才、深化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人事劳动司、办公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农业部信息中心、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切实抓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

  (四)召开深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总结成效,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推动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人事劳动司、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农业系列和农业部系统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职称系列和层级设置,稳步推动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落实用人主体的自主权。加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指导各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人事劳动司、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六)开展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试点。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在中央、省、地市三级农业科研机构中遴选22家单位开展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试点,推动建立针对不同科研活动、不同科技岗位的分类评价制度,激发各类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科技教育司、人事劳动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有关省和地区农业科研院所(校)〕

  (七)扩大种业领域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落实《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通过改革试点示范带动,推动完善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种业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种业科企人才合作与流动。〔种子管理局、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八)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规范认定管理和信息统计,加快探索建立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产业发展、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政策向职业农民倾斜。〔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九)完善农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已经取消的农业行业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配合人社部门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做好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的衔接。推进实施注册验船师制度。〔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劳动司、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农业部农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引导、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事业。鼓励各地依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结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农技推广特岗计划。〔人事劳动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产品加工局、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对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到贫困地区开展“基层行”活动,帮助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组织召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高级研修班暨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赴国(境)外访问研修。〔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十二)依托农业科研项目、平台培养创新人才。充分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体系、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等平台和项目作用,在创新实践中发现、培育和凝聚创新人才,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作物种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队伍。〔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产品加工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十三)加强高级专家培养选拔推荐。依托“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平台,加快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举办农业领域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班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加强农业部高级专家库建设,做好2017年度“两院”院士增选推荐工作,做好各类高级专家人选的选拔推荐。完成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考核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特培学员培养工作。〔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十四)加强青年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对首批“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的培养力度,持续推进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百名科技英才培育计划”、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农业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等,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农学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十五)做好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工作。组织院士专家团队深入工作站开展技术指导、联合攻关、人才培养等。组织申报新建一批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开展部分工作站阶段性考核验收。围绕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农业企业行”活动。规范院士专家农业企业工作站管理。〔中国农学会、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

  (十六)做好农业引智工作。重点针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等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施2017年出国(境)培训项目。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做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加强农业引智成果宣传推广,扩大引智受益面和影响力。组织完成2017年引智项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修订《农业部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劳动司、国际合作司、财务司、种子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四、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组织各省(区、市)利用补助项目资金,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30%的在编在岗人员,提供5天以上的脱产培训,对部分人员实行异地培训,支持地方组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对农技人员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各地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措施,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补充高素质人才。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举办20期农科讲堂。〔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人事劳动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十八)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17年度资助项目。面向全国遴选10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农技推广人员予以资助。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办公厅、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

  五、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象聚焦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认定100个培育示范基地和1万个实训基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师资培训,打造精品课程和教材。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培训和服务,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对教师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推动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加强跟踪指导,实现精准扶持。〔科技教育司、财务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与中组部一道,将示范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全年举办171期示范培训班,组织1.71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实施环京津贫困地区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每年示范培训1000名贫困村带头人。紧扣产业扶贫主题,做好学员选调、课程设置、师资遴选、教材开发、考核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优秀教材评选推介活动。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业务培训班。〔人事劳动司、财务司、发展计划司、科技教育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十一)启动农业部定点扶贫地区及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三年轮训计划。专门针对武陵山区、贵州毕节、四川阿坝、大兴安岭南麓等农业部定点扶贫地区及联系地区,启动产业发展带头人三年轮训计划,遴选3500人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十二)实施“全国十佳农民”2017年度资助项目。面向全国遴选10名经营规模适度、群众广泛认可、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农民予以资助和宣传,举办2017年“全国十佳农民”揭晓仪式。组织“全国十佳农民”代表赴台湾考察交流。〔人事劳动司、办公厅、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十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举办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陕西省梁家河村)揭牌仪式。加大对部级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开展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完善基地管理制度,提升基地规范化发展水平。〔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十四)谋划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学历提升计划”。发挥农广校体系优势,统筹利用农业职业院校等社会资源,重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技教育司、人事劳动司、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十五)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党员学习需求,加强专题教材选题规划,增强针对性,全年完成365小时专题教材制播任务,积极选送节目参加优秀课件节目评选活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人事劳动司、专题教材制播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六)完善农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与农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和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二十七)打牢农业技能人才工作基础。组织完成2017年度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修订、培训教材编写和鉴定试题库开发工作。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网络化运行。强化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建设,举办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二十八)开展农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与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沟通,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拖拉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三个职业(工种)的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竞赛活动管理、服务和监督。〔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民日报社、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七、培养行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二十九)加强农村经营型人才队伍建设。举办2期家庭农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培训班,6期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班,1期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和1期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带头人培训班,共培训1000人。〔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三十)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充分依托各级农业部门现有培训资源,鼓励农业企业参与,大力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大赛、农民最喜欢的涉农APP和移动终端评选、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等活动。加大农村电商带头人培养力度。〔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三十一)加强种植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继续组织实施“百县万名新型农民科学用药培训行动”。结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举办全国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培训班。做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知识竞赛决赛相关工作。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培训,增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人员守法意识。〔种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三十二)加强种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推进国家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大作物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加快培养构建上中下游专业分工、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育种创新人才队伍。举办《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等专题培训班,带动地方普法和种业人才培训工作。面向重点优势种子企业,开展现代种业发展、商业化育种等专题培训。〔种子管理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十三)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试验鉴定和安全监理等人员培训班41期,共培训5000人左右。结合重要农时季节,组织举办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示范培训班,引导各地农机化人才培训工作有效开展。组织编写并推广应用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模块化大纲,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开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维修技能教学公共视频课件,推动农机使用维修技术网上培训。〔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三十四)加强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种好草、养好牛、产好奶”为目标,依托畜牧产业技术体系,举办3期苜蓿生产技术“草堂行”培训班,14期奶牛养殖技术“金钥匙”培训班,共培训2500人左右。继续推进奶农专项技能岗位培训,举办4期生鲜乳质量管理等主题培训班,培训650人。〔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奶业协会〕

  (三十五)加强兽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官方兽医培训制度,建设官方兽医培训信息平台。强化兽医执法骨干培训,举办2期全国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骨干轮训班。做好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执业兽医“一点注册,多点行医”实现形式专题调研。大力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集中开展执业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三十六)加强农垦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农垦培训教育联盟作用,大力开展农垦高级管理人才、企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工培训。探索成立农垦教育培训集团。大力推广农垦远程教育培训,建成卫星远端接收站点50个以上,安排10期培训节目。围绕农垦国际大粮商建设,组建农垦改革发展特色新型智库。〔农垦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三十七)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农产品加工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国际市场等21期专题培训班。认真参与组织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培训。总结和宣传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产品加工局、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三十八)加强渔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十三五”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人员轮训工作,举办全国水产技术推广骨干培训班。结合推进水产苗种场地检疫试点,举办水产苗种检疫人员培训班。发布《渔业船舶验船师中长期培训规划》,开展全国渔业船舶检验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渔船检验规划规范指南轮训和师资管理等培训班。〔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三十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与任务、监管与执法、追溯体系建设等,分别举办3期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骨干人员培训班、3期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和1期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确定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八、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四十)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微信、互联网、移动终端APP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中的应用,加快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系统、农业技能人才信息化工作平台、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线上考核管理系统等建设。继续推进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指标量化、评价方式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科技教育司、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四十一)认真做好农业系统表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评选等5个表彰项目,加大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调动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严格表彰工作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面向农业系统、基层和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人事劳动司、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农业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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