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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合报(第62期):重磅!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网红”车厘子成消费升级样本;农业农村部就合作社破产清算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字体:

  壹周合报(第62期):重磅!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网红”车厘子成消费升级样本;农业农村部就合作社破产清算征求意见…… 

  (2019.02.18-02.24) 

  一、“三农”政策 

  1.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本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终于正式发布了!这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为2019年的乡村工作指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其中有一个亮点非常重要,这就是特别强调了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养好家庭农场和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一号文件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一章节中提到,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来源:新华网2019-02-19) 

  2.中办国办印发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但也要看到,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既要把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必由之路的前进方向,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也要认清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来源:新华社2019-2-21) 

  3.《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发布 

  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的《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向社会公布。 

  《规划》着眼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分阶段制定了到2022年和到2035年的质量兴农发展目标,提出了包括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建设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来源:农民日报2019-02-18) 

  二、行业资讯 

  1.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报告发布 县级以上龙头企业8.7万家 

  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7年底,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数量达到8.7万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242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和100亿元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0家和70家,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2万亿元,增速达到7%。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9129亿元,增速为3.9%。样本分析显示,按照企业所有权性质分类,国有企业占比为9%,民营企业占比为82%,集体经济企业占比为2%,其他企业占比为7%。企业类型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市场流通型企业占比分别为96%、1.7%、2.3%。(来源:农民日报2019-02-22) 

  2.农业农村部征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推动家庭农场发展,农业农村部拟在全国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征集内容主要为各地家庭农场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选送案例要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典型性,每省限推荐1-2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须提交一份4000字左右的案例材料,即日起开始申报,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农业农村部官网2019-02-03) 

  3.“网红”车厘子成消费升级样本 

  春节前,《26岁,月薪一万,吃不起车厘子》的文章频频刷屏。不少网友把无所顾忌地消费高端水果的能力称之为“车厘子自由”。不论在一线城市还是小县城,不论在商超水果店还是电商平台,车厘子近期刷足了存在感,成为开年以来的头牌水果。尽管价格动辄百元一斤,但车厘子还是从高端进口超市走上了更多寻常人家的餐桌,也成为消费升级的典型样本。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不少商超和电商平台的车厘子已经售罄,最后一批次的车厘子价格居高不下:在京客隆万柳店,一小盒200克的JJ级智利车厘子卖39.8元,百果园苏州街地铁站的J级250克车厘子价格高达51.9元,京东网上销量最高的JJJ级2.5千克礼盒卖400元。在新发地,宏万通商贸有限公司是最大的车厘子商户,每天都能卖出1万多箱车厘子,是盒马鲜生、物美、果多美等商超的供货商,占据北京车厘子市场近三成的销量。但从业者反应,对于车厘子这样的进口水果来说,进口成本高、冷链运输成本高、货损率高的问题仍然需要解决。(来源:北京日报2019-02-23) 

  4.三部门公布8起食品保健食品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 

  2月22日,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8起查办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大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此次公布的8起案件全部集中在保健品行业,涉案产品均存在在保健品当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等行为,利用网络、微信等渠道销售成为这些非法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来源:新华网2019-02-22) 

  三、专家观点 

  1.黄祖辉:我国主要存在6种产业组织类型 

  近日,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黄祖辉教授在《农业经济问题》上发表文章阐释了我国的6种产业组织类型。一是农业的家庭组织。 其典型的制度特征是劳动自我雇佣,也就是不存在合约劳动制度。但是在中国,不少近几年兴起的家 庭农场都存在普遍雇佣劳动的合约安排,因而不应 该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组织。二是农业的 合作组织。经典的农业合作组织应该也不存在劳 动雇佣的合约安排,它应该是农民社员共同所有与经营的组织制度。三是农业的企业或者公司组织。企业往往是投资者所有的组织,股份制与雇佣制是 企业最重要的制度特征。四是农业的股份合作组织。当合作社的业务向下游加工领域延伸时,或者农民以土地( 或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作为股份投入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组织就产生了,它实质上是 合作制与股份制相互兼容的农业组织制度。五是农业的国家或集体经营组织。在中国,这通常是土地和主要农业设施是国家或社区集体所有并且由 所有者或者代理人直接营运的农业产业组织,也可以称作是公有或共有产权主导的农业产业组织制度,具体可以包括国营农场、集体农场以及少数的 村集体所有并统一经营的农业组织。六是农业的行业组织。行业组织本质上不是经营组织,而是同业主体参与、共同发声、相互协同与自律的组织制度。(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11期P61-69) 

  2.孔详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应硬套国际标准 

  近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孔详智教授在《南京农业大学学报》发表文章时指出,要客观看待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特点。回顾 40年来的历程,可以看出,合作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尽管“分”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初期绝大多数中国农民的迫切愿望,但一旦实现了“分”,“统”的需求马上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统”的形式很快出现,如帮工、代工、换工,各种联合体(包括前述农机手的联合体),创造了各种不同类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合作形式。这些形式在以后的发展中有的逐渐消失,有的则延续下来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意思的是,中国农民在进行合作和创造合作组织形式时,并没有一个现成的样板可以参照,但其基本内核却接近于国际公认的标准合作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反过来也说明,拿一个国际标准来硬套中国农民合作社,并把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说成“不规范”甚至“假合作社”,本身就是不公平、不客观的。(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18年11期P1-10) 

  四、合作社新闻 

  1.农业农村部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意见 

  为建立健全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农业农村部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依法处置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意见征集将于2月25日结束。(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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