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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关于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能力提升
专题培训班的报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负责农民合作社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举办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农干院函〔2018〕113号)有关安排,我院将于七月下旬举办“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24日报到,25日至27日培训,28日返程。
二、报到地点
维也纳酒店(厦门火车站店)(原凯斯酒店)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22号
乘车路线:
1.厦门火车站
乘坐3路/315路,途径7站至莲花三村站下车,步行171米到达酒店;打车13元左右(3.5km)。
2.高崎国际机场
乘坐公交机场专线,途径三站至吕岭路下车,步行431米到达酒店;打车17元左右(7.5km)。
三、培训对象
从事农民合作社相关指导、管理工作的经管干部等合作社辅导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营销经理等。培训班限120名学员。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每人1500元(其中“聚力强社”学员每人1000元,“兴农”会员每人1200元)。
2.食宿费1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
以上费用统一开具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开票项目:培训费。报到现场刷卡或现金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上述规定,学员开具发票前请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员也可直接通过微信渠道或电子邮箱报名,于7月19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名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照公众号报名指导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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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单位名称说明
根据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组建农业农村部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原农业部所属单位名称使用的规定,我院对外称“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但文件落款用章和票证开具单位暂时仍为“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闫媛媛 010-59197728(兼传真)13051938007
罗慧娟 010-59197723 18901055819
周忠丽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报名邮箱:hzspxbm2015@126.com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代章)
2018年7月9日
附件
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 |
备注:
1.报名单位及个人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自行加行;
2.学员报名时,请务必填写身份证号,用于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