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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合报(第33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口号为“合作实现可持续社会”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字体:

  壹周33: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口号为“合作实现可持续社会”

  2018.7.2-7.8

  一、三农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坚持乡村全面振兴,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来源:新华网,2018-7-6)

  2.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年)》

  7月2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导则(2018—2030年)》,强调农业绿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研制绿色投入品,研发绿色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后增值技术,创新绿色低碳种养结构与技术模式、绿色乡村综合发展技术与模式,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基础研究,完善绿色标准体系。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2018-7-6)

  二、行业资讯

  1. “互联网+农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7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屈冬玉出席会议并介绍了“互联网+农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有关情况。据介绍,当前“互联网+农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具体体现在“互联网+”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深化,农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业态蓬勃兴起;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农村信息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不断深化,数据价值开始显现;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互联网+农业”支撑条件明显改善。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2018-7-2)

  2.春季农资打假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千万余元

  2018年3月到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7880人次,检查农资产品生产企业8591家,查办农资质量违法案件639起,涉案货值915.058万元,减少农业生产损失1035.642万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大量农资产品开展了免费检测,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受理农民举报。

  (来源:人民网,2018-7-3)

  3.美丽乡村亦可当“网红”

  近日,抖音与河北正定县达成战略合作,通过短视频这种新的传播手段,将正定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乡村风貌等推广传播出去。通过抖音平台进行形象宣传,不仅可以提升正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能吸引更多人旅游观光,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乡村振兴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更多的乡村不妨拓宽思路,积极运用新型传播手段,找准传播和运营规律,将乡村的美好风物和感人事迹更广泛地传播出去。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2018-7-4)

  三、专家观点

  1.张红宇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接受《领导文萃》杂志专访。他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在根子上解决“三农”问题,乡村振兴应该聚焦打造强势农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聚焦促进收入增长,推进农民全面发展;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全面进步。实现乡村振兴,要依靠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

  (来源:《领导文萃》,2018年第6期)

  2.徐广举:以农民合作社为支点撬动乡村振兴大课题

  近日,山东省平度市副市长徐广举在《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上撰文指出,要把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发展作为一项“衣领子”工程,通过合作社抓点带面,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在培育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要坚持红色引领,画出乡村振兴同心圆;要深植绿色基因,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筑牢金色保障,打造乡村振兴新“钱”景;借力“黑色科技”,开启乡村振兴加速度;回归原色乡村,永葆乡村振兴本色。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2018年第6期)

  3.赵强:合作社要成为农民联系市场的纽带

  7月3日,时事评论员赵强在《法治周末》杂志上发表评论。他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是新阶段农村经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中,这一组织形式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的有力的抓手和沟通城乡、联系市场的纽带。

  (来源:法治周末官网,2018-7-3)

  四、合作社新闻

  1.2018年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合作实现可持续社会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1995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以纪念国际合作社联盟建立100周年,并决定将来每年都将此日定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2018年7月7日,世界各地的合作社成员庆祝国际合作社日,今年口号为“合作实现可持续社会”,把关注社区作为其第七项指导原则的合作社,也将可持续性和灾害抵御能力纳入其核心。在世界各地入不平等现象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并以伦理价值和原则为基础的合作社模式是解决收入不平等问题最重要的解决方法之一。合作社具有作为经济行为者,为就业、生计和创收创造机会;作为以人为本的企业,为社会的公平、公正做出贡献;作为由其成员控制的民主机构,在社会和当地社区中发挥主导作用。

  (来源:联合国官网,2018-7-7)

  2.湖北省培训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和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

  6月28日至30日,湖北省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在赤壁市举办。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结交流各地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规范建设经验,研究部署全省农民合作社指导工作,培训贫困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促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充分发挥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带领农户脱贫致富作用。

  (来源: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2018-7-4)

  3.四川达州:合作社助力花椒产业突破七亿产值

  2018年,四川省达州市花椒基地面积达17.335万亩,预计鲜花椒产量达42600吨,实现产值将突破7亿元。为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花椒产业,达州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支持返乡创业,建立万学、万隆、雏鹰等花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余家,开办花椒种植农场4个,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园5个,积极推行“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走上了三产融合发展之路。

  (来源:四川新闻网,2018-7-8)

  五、编读往来

  问:向合作社及其成员进行摊派的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向合作社或其成员进行摊派,是指有关政府机构或者承担公共管理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合作社或其成员摊派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具体表现为有关主体违背合作社或其成员意愿,利用其自身的某种地位或权力,强行或半强行地要求合作社或其成员无偿或者低价向其提供人力、财力、物力,包括某种强制性的赞助。

  向合作社或其成员进行摊派,损害合作社利益,影响政府及其公职机构与人员的形象,为法律明令禁止。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十九条关于“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应责令摊派单位退回摊派的物品,由此造成合作社或其成员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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